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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年门诊楼及病房楼卫生保洁及电梯导乘服务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2025年门诊楼及病房楼卫生保洁及电梯导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门诊楼及病房楼卫生保洁及电梯导乘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157号
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480.000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4月14日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5月07日
2、评审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杜玉伟、朱继平、李英华、高洋、刘管伟(采购人代表)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经****点击查看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志****点击查看公司
中 标 价:****点击查看000元 大写:肆佰柒拾陆万伍仟元整
注册地址:**市**区**路 149 ****点击查看社区 1 号楼 1
单元 5 层 10 号
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门诊楼及病房楼卫生保洁及电梯导乘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门诊楼及病房楼卫生保洁及电梯导乘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
现变更为:
经****点击查看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点击查看
中 标 价:****点击查看000.00元 大写:肆佰柒拾玖万陆仟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高新****点击查看广场办公楼1幢1单元10601室
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门诊楼及病房楼卫生保洁及电梯导乘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门诊楼及病房楼卫生保洁及电梯导乘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
五、变更原因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2025年门诊楼及病房楼卫生保洁及电梯导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5月7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本项目于2025年5月8日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发布了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后,****点击查看于2025年5月13****点击查看公司递交了关于对****点击查看2025年门诊楼及病房楼卫生保洁及电梯导乘服务项目的《质疑函》,****点击查看公司高度重视,针对质疑人所质疑内容,认真仔细调研,对问题一一论证,并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委员会对质疑单位所提出的质疑问题进行答疑,并于2025年5月21日针对****点击查看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答复。
****点击查看于2025年5月26日向监督****点击查看财政局递交了本项目的《投诉书》,****点击查看财政局于2025年5月29日予以受理后,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和调查,并于2025年6月25日做出投诉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1、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2、投诉事项1、2、3、4、6成立,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确定原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为本项目中标人。
以上内容已书面报告行政监督****点击查看财政局,并经监督部门同意后,现申请本项目结果变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点击查看协会“豫招协【2023】02号 ”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62552.00元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3606
地 址:**市**区华夏路与华商大道交叉口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点击查看5373、0371-****点击查看9888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5号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539
地 址:**市**区珠江路319号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