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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一) 评审情况
本项目2025年7月14日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本项目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二) 成交候选人情况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点击查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看0101MA0Y302W9Q)
(2)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1,791,870.00元,税率13%。
(3)质量: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6)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7)工期:本项目不涉及。
(8)租赁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2个月(60V/45AH)/6个月(60V/30AH)。
(9)交付期:收到租赁订单之日起15天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锂电池安全责任保险单及电池丢失保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验收。
2.第二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市****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看0100MACRYMN05Q)
(2)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1,791,759.00元,税率13%。
(3)质量: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6)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7)工期:本项目不涉及。
(8)租赁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2个月(60V/45AH)/6个月(60V/30AH)。
(9)交付期:收到租赁订单之日起15天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锂电池安全责任保险单及电池丢失保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验收。
(三) 否决应答情况
无。
(四) 其他
公示期: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7日,共3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点击查看.cn/)。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尹春玲、刘晶晶、张立红
点击查看0781
联系方式:183****异议接收邮箱:****点击查看@cicdi.cn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