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解放街216号一楼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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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11

招标详情

温州对外供应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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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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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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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点击查看街216号一楼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8.30 万元/年出租面积211.81㎡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省 **市 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4-11
2025-04-24
鹿****点击查看街216号一楼

项目咨询请联系 吴先生、胡先生|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890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5月7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为直管公有房,由****点击查看实际管控经营。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此次交易中的项目采用动态报价(结果行权)方式,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用时600秒(该阶段最高报价人未加价报价的,则600秒后进入下一阶段),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用时至多3600秒。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杨克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点击查看5078
联系地址 广场路36号三楼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8.3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起始价18.3万元,无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出租用途 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25%(取整数),且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2、租金支付方式: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租赁期****点击查看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征收、拆迁、整改、政策变化、公共利益、出租方制度调整等因素导致租赁合约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自愿放弃一切补偿,但出租方须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腾空,除能移动的家具、装备、物件、物料等物品外,承租方添置的固定设备设施及装饰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装修装饰做任何补偿和赔偿。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备案,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点击查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实施。 9、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并没收竞得方的竞租保证金。 10、出租方给予原承租人在租赁期到期后7日腾空期,如原承租人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中标人,则中标人须待出租人解决此纠纷后交付场地,同时中标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11、竞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2、租赁房产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575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4月11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4月24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4月24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吴先生、胡先生 电话 0577-****点击查看890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机构 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 **市江滨东路1****点击查看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吴先生 固定电话 0577-****点击查看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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