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6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9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859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6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9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859条
立即监控
一、基本情况
医院拟实施2026-2028年餐饮外包服务,本院现有在职职工1049人,按医院发展规划预计未来三年人员将达到1200人,住院病人每天约500人次,门诊量每天约3000人次,食堂需为全院职工、住院患者及家属提供全年365天供餐服务。现进行市场调研,请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二、提交材料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报价表,报价须符合市场规律。
3、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纸质文档可邮寄可现场递交。
4、类似案例合同。
5、本项目调研公告挂网页面(请放第一页并表明报名项目)
6、请按照上述对应项目单独准备一套完整的调研报价文件
三、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于2026年9月15日17:00截止,报价文件扫描件可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895435[at]qq[dot]****点击查看@qq.com,邮寄地址: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79号,现场递交地址: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79号行政办公楼407室,联系人:夏部长,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3021,逾期不再受理。
报价文件首页应标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逐页加盖公章。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目标与用途:为全院职工、住院患者及家属提供早、中、晚餐及点餐、送餐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床旁扫码订餐服务;为手术室、麻醉中心等科室提供正常送餐及延迟送餐服务;按病人需求提供月子餐、糖尿病餐、儿童餐、术后餐等治疗餐服务。
(二)标的物/服务名称:2026-2028年餐饮外包服务
(三)功能性能/服务要求
| 序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要求 |
| 1 | 供餐服务 | 全年365天无休供餐;早餐7:00-9:00、午餐11:00-14:00、晚餐16:00-21:30;具备同时满足300人左右大型活动、会议的供餐能力。 |
| 2 | 配送服务 | 按科室要求将一日三餐配送至办公区域指定用餐位置;为各病区提供送餐服务;为手术室、麻醉中心提供正常及延迟送餐服务。 |
| 3 | 治疗餐服务 | 提供月子餐、糖尿病餐、儿童餐、术后餐等治疗餐,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
| 4 | 智能点餐结算系统 | 支持住院患者床旁扫码订餐;职工移动端自助充值、消费记录查询;支持刷卡及扫码支付;具备断网应急刷卡扣费功能。 |
| 5 | 菜品管理 | 每周提供菜品不少于50个,菜品每周更新并提前公布三天菜品;****点击查看医院相关部门定期核定并公示,不高于市场价格。 |
| 6 | 人员配置 | 最低人员配置不少于25人;所有上岗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经培训及采购人核准后上岗。 |
| 7 | 食品安全与应急 |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制定食物中毒、火灾、燃气泄漏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 8 | 考核管理 | 按月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考核及日常考核,考核得分与费用结算挂钩;服务满意度不低于甲方规定的比例。 |
(四)数量/服务期:三年
(五)商务要求:
1.供应商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发生的债权、债务与采购人无关。提供的所有食材、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食品食物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预包装食品应具有SC编号。
2.供应商不得擅自将经营权转让、转租、合租、**等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如发现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协议;采购人因此遭受损失时,供应商应负责相应赔偿。若需要增加服务项目,需由采购人考察后经书面同意方可增设。经营范围仅限餐饮服务,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未经许可不准户外经营。
3.供应商需提供智能化的订餐收费系统,满足采购人线上线下订餐服务。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收费系统后台账号密码。为保证数据稳定性,供应商每月导出收费系统数据交采购人备份。电子数据支持不少于合同期满后2年被查。系统支持:职工移动端自助查询个人充值、消费记录,并实现第三方自动充值;支付可以刷卡、可以扫付款码付款;应急就餐功能,对于突发断网情况系统需具备断网刷卡扣费。
4.标识(LOGO):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在食堂内部(不包括建筑外墙)张贴广告、招牌、服务****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审批的,供应商须先取得相关审批)。因供应商张贴广告、招牌、服务标志等造成墙体渗水或其他损坏的,供应商负责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以上行为造成采购人先行承担责任的,供应商应全额赔偿采购人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供应商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撤场并应在撤场前向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结清费用,且将食堂交还采购人。供应商交还食堂时,须拆除在食堂内悬挂LOGO标识或广告牌,并保持食堂(包括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外观完好、能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并处于清洁状态(墙面无污染、地面无垃圾),不得留存影响食堂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和其他物品,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对留存设施设备和其他物品享有的一切权利,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向采购人主张赔偿在内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医院确保食堂的“三通”(水、电、气),现有食堂设备(见食堂设备清单)可以由中标人进行使用,使用期间的维修维护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在经营过程中需添置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招采完成,****点击查看医院签订合同入场后,中标方经营期间,如因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督导中发现并要求整改的房屋、设施设备与食品卫生质量管理等问题,外包服务方必须无条件完成整改,费用自行承担。
7.在服务期限内由中标人购买的设施设备(如冰箱、消毒机等)产权归属中标人,其他的如装修改造、灶具、门窗等资产在中标方合同到期****点击查看医院,中标方不得拆除及损坏。
8.供应商需承担食堂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经营费用,能源费(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维护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加班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等。
9.餐厅日常管理、餐具厨具清洗、餐****点击查看餐厅设施设备维护、油烟系统清洗、餐厨垃圾按规定收集清运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餐厅耗用餐巾纸、手套、食品袋、洗洁精、扫把、拖把等清洁用品和工作服、围裙、袖套等低值易耗品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付费。
10.餐桌上需提供调料、餐巾、牙签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11.成交供应商必须购买与之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并在合同签订后、首次结算费用前向采购人提供保险购买凭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结算费用。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按预算进行折扣(预算345.6万元/年),具体支付金额按招采完成后中标服务商的折扣比例×职工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即投标人报价为:(1-下浮比例)×采购预算。每季度最终结算以实际消费金额结算,折扣率为:
2.按工作餐进行报价,荤素搭配由就餐人员自行选择。素菜要求为时令蔬菜,品种每餐不少于5个,每份素材熟食称重≥180g,素菜报价为 元/份;荤菜包含但不限于猪、牛、羊、鱼、鸡、鸭等精品肉,不得使用边角料,且荤菜品种每餐不少于6个,每份荤菜熟食称重≥120g,含量不得低于40%,荤菜报价为 元/份;米饭≥150g(一级大米)报价为 元/份,汤 元/份;早餐包含面食、馒头、包子、鸡蛋等,肉包子≥100g(含鲜肉、杂酱、糖包子等) 元/个,馒头≥100g(含花卷、素包子等) 元/个,煮鸡蛋 元/个,稀饭 元/碗,豆浆≥300ml元/杯子, 元/杯,面食(含杂酱、排骨、牛肉面等) 元/两。
3.供应商可自行前往可自行勘查现场后予以报价,报价包含货物、人工、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医院地址: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