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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3-2024****点击查看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及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续签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局关****点击查看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拟对《****点击查看2023-2024****点击查看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及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3-2024****点击查看体育场馆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190.498万元 中标供应商: ****点击查看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一条款第4项:“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综合管理员1人,保安员9人,保管员1人,保洁员7人、绿化工1人,司机1人,水电维修工1人,对外窗口服务人员1人,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员6人,文印员1人,食堂管理员1人,总计配备管理人员30人”。 从2024年8月1日起变更为:合同第一条款第4项:“保安员7人,保管员1人,保洁员5人、绿化工1人,司机1人,水电维修工1人,对外窗口服务人员1人,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员5人,文印员1人,食堂管理员1人,总计配备管理人员24人”。 变更后条款不影响原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二、原合同:第三条服务技术要求 一、人员管理要求:
从2024年8月1日起变更为: 第三条服务技术要求 一、人员管理要求:
变更后,续约合同名称为****点击查看2024-2025年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原合同第三条 技术要求 第二项(1)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综合管理员职责要求: A、接听订场电话,协调场地安排,合理安排运动项目及人数。 B、检查登记运动人员证件,维护场地治安。 C、整理场地设施设备,合理摆放,保持整洁。 D、管理体育场管水电及门窗开关,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完整。 E、****点击查看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时发生的有关人身安全和场馆设施设备安全问题。 从2024年8月1日起删除第三条 技术要求 第二项第(1)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综合管理员职责要求的全部内容。此条不再对合同起约束作用。 四、原合同“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约定: 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中标价人民币¥****点击查看980.00元/年(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万肆仟玖佰捌拾元整)收取,具体条目金额分配分配表如下:
变更为: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中标价人民币¥****点击查看940.00元/年(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柒万肆仟玖佰肆拾元整)收取,具体条目金额分配分配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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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根据《关于委托专业****点击查看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社会化试运营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i**”体育****点击查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体育场馆应委托****点击查看运营管理。****点击查看教育局2023年第三十三次局党组会议议定:“****点击查看教育局、****点击查看体育局****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三方签订《****点击查看体育场馆社会化试运营**框架协议》,会议要求:****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签订试运营管理合同。****点击查看体育场馆服务人员3人。 2.****点击查看教育局《关于学校后勤服务管理项目经费进行调整的通知》的要求,续签合同总额要下调不少于10%。因此,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原有项目合同人员基础上减少3人,分别是:保安员1人、保洁员1人,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员1人。 依据以上原因及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为《****点击查看2024-2025年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合同》,服务人员由原30人调整为24人,经费由原****点击查看980.00/年,调整为****点击查看940.00/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李老师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笋岗街道**路**五街23号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1603 合同备案机构:****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市**区文锦中路1008****点击查看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6674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