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对本项目招标件作如下更正澄清:
序号 | 澄清更正项 | 澄清更正前内容 | 澄清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公告 中相关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内容 | **市**区星湖路22号**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楼(具体详见四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 **市**区星湖路22号**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
2 | 招标公告,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四)投标方式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评标。采用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地点为:**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区星湖路22号**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楼(具体详见四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9日9点30分;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评标。采用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地点为:**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区星湖路22号**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2024年5月、6月、7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9日9点30分; |
原公告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四)投标方式:第5条内容、第6条内容 | 删除原公告投标方式第5、第6条内容 (不见面交易子系统描述) | ||
3 | 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投标保证金 | 无 | 投标保证金: 包组1****点击查看:9万元(玖万元整); 包组2****点击查看:3万元(叁万元整); 包组3****点击查看:3万元(叁万元整); 包组4****点击查看:3万元(叁万元整); 包组5****点击查看:6万元(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纸质保函)。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次采购投标截止日当天(2024年8月9日9时30分)由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电子投标前,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归档资料)同时现场递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参加开标。 |
四、投标人按上述更正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条款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