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庐城镇城南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招租公告

庐江县庐城镇城南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于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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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南诚房屋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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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要求,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1〕117号)、《****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21 〕16号)文件精神,解决**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县庐城镇城南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县庐城镇城南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1栋、2栋、3栋、商业S1)

2.项目地址:庐城镇城南村官塘路以东、文翁路以南。

3.房源数量:共计181套(其中二居室146套,三居室35套)

4.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13423㎡,单套建筑面积约60-90平方米。

5.交付标准:普通装修交付,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如床、热水器、厨卫设备等)。

二、招租对象

在**县内无房的**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在**县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四、租金标准

1.租金定价: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1〕117号)文件精神,租金按照评估租金(详见附件二)90%确定。

2.物业服务费。物业费由承租人自行缴纳,具体以入住****点击查看公司收费为准。

3.水电网费。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依据所在小区物业、供水、供电等单位收费标准,承租人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4.押金。按照一个月的租金收取。

5.收费方式:租金按年缴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租户自行缴纳;押金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一次性交纳,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押金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租金、违约金等)后,剩余部分如数无息返还承租人;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负责补足。

五、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无房证明或无享受住房保障承诺书、劳动合同(就业人员)、****点击查看办公室租赁合同(创业人员),前往****点击查看(恒大悦龙台28栋,龙桥路与**路交叉口)提交申请。

2.资格审核:****点击查看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3.公开选房: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将根据通过审核的时间先后参与公开选房,确定租赁房源。

4.签订合同:申请通过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同****点击查看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及首期租金。

六、其他事项

1.租赁期限: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租户可申请续租。

2.使用规定:租户需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

3.退出机制:租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需按合同约定退出住房。

4.咨询电话:0551-****点击查看1701(****点击查看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招租工作将持续至房源全部出租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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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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