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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粮油、食品蔬菜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粮油、食品蔬菜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一:大米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下浮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6.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6.5% |
包三:食用油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下浮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李时珍****点击查看公司 | 6.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县统****点击查看公司 | 8.18% |
包四:蔬菜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下浮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津香****点击查看公司 | 14.8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点击查看公司 | 10.1% |
包五: 副食品(调味品系列、冻品类等)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下浮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津香****点击查看公司 | 14.8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点击查看公司 | 10.2% |
四、评审小组成员
袁朝晖(业主评委), 叶知秋、丁友义、蔡传金、江一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2-10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
八、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简答复及投诉书,向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点击查看改革局
投诉邮寄地址:**县齐昌大道11号
投诉电话:0713-****点击查看917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漕河镇013乡道
联系方式:0713-****点击查看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实验小学)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0713-****点击查看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