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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队物业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省****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队物业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河沥溪街道**路文欣津江庭院物业楼
成交金额:90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0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100.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省****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队物业食堂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队****点击查看中队、中溪中队、**中队、**中队、甲路中队)提供食堂和物业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日常来访登记、水电维修,****点击查看大队及各中队食堂的炊事及卫生服务等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价格不变,续签累计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叶鑫、陈从木、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千秋南路20号、**省**市**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6楼,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700、0563-****点击查看839。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点击查看025,地址:**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千秋南路20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0563-****点击查看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 6楼
联系方式:彭先生、0563-****点击查看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彭先生
电 话:0563-****点击查看700、0563-****点击查看836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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