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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区东社镇物业及保安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0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区东社镇物业及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9万元/年
采购需求:
由于政府保安合同即将到期,****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派出所保洁有所缺失,综合考虑安全稳定和规范管理需要,****点击查看政府门卫3人,年龄50周岁以下;庆丰幼儿园保安2人,五甲幼儿园保安2人,年龄60周岁以下(根据区级文件要求);五甲敬老院保安2人,年龄70周岁以下;以及派出所保洁2人,年龄60周岁以下;共计11人。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如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考核合格的,可按原成交条件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法人代表参加开标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中标后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供应商提供2023****点击查看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格式见附件7);
13.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是,格式见附件8);
1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
1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2-20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
时间:2024-12-20 09:30 (**时间)
地点:**区开标室2(3056)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5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碧华路88号
联系人:潘荣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9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荣
电话:0513-****点击查看9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