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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五松镇水木清华6栋1****点击查看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89739.60元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军、谢大信、徐春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3万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水木清华物业管理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2020年6月10日 |
2 | ****点击查看花园小区卫生保洁服务 | ****点击查看委员会 | ****点击查看 | 2022年8月1日 |
3 | 幸福村市场保洁 | ****点击查看农贸市场服务处 | ****点击查看 | 2023年1月6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点击查看社保局****点击查看超市4楼),电话:138****点击查看1030。
注: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中学
地址:**市**区金****点击查看侧
联系方式:0562-****点击查看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点击查看社保局****点击查看超市4楼)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1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138****点击查看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