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以来,****点击查看牵头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保障资格复核。经审核、公示、多部门联审复核,最终认定第四批复核结果,现予以公告如下:第四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共有581户(详见附件1),第四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共有7户(详见附件2),已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共有4户(详见附件3)。
附件:1.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第四批)
2.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第四批)
3.已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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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