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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1月21日
****点击查看**公司安保服务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1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森景大道1号紫桐新村B15幢501室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39917.42元/(年﹒人)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2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路11号
联系人: 徐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35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钱劲松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117
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