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中心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卫中心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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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中心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建筑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建筑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162000元人民币(含税)。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一

二、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6)根据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符合法定条件的投标人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参与投标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点击查看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主办的社会消防技术信息系统网站备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截图。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询价单位未在要求时间内递交询价文件的都视为无效响应。

5、供应商需提供所投服务加盖公章的服务承诺书。

6、所有资料均需响应采购需求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标方法

本次询价在投标人资质符合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下午4:00点止。

(二)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4238,联系人:陈女士。

(三)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单位积极响应项目需求所列要求。一旦中标(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的任何额外支出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五)询价文件递交(不接受邮寄)地点:****点击查看5楼512室。

附件:

1、****点击查看中心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查看0614).doc



附件(1)
长沙市公卫中心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406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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