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街道总工会购买工会大食堂招牌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光明街道总工会购买工会大食堂招牌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发布于 2024-10-30
深圳****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4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条

立即监控

关于****点击查看购买工会大食堂招牌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2018-2019****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购买工会大食堂招牌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收到3家供应商,分别是:**市****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市金科景程****点击查看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点击查看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点击查看

项目成交金额(元):3200

服务内容和承诺:

1. ****点击查看园区物业做好对接;

2. 做好招牌拆装、垃圾清运;

3. 跟进《工会大食堂VI视觉识别方案》设计新招牌。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 **区**街道光翠**6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285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备注:

一、****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