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清苑区税务局保定市清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清苑区税务局保定市清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于 2025-01-06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清苑区税务局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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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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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云杉路131号**驿A座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云杉路131号**驿A座504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采购人指定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采购人指定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到****点击查看(**市云杉路131号**驿A座504室)购买磋商文件。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王月 0312-****点击查看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云杉路131号**驿A座808室

联系方式:刘天惠、李茜茜 0312-****点击查看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天惠、李茜茜

电 话: 0312-****点击查看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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