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服务商。(2)具有地方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3其他要求:(1)响应人需提供垃圾清运车最少1台,需提供垃圾清运车的照片、购置发票的影印件或租赁合同影印件;(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处于被暂停企业交易资格或累计失信分值达到10分的,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 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