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初级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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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蔬菜 需求描述:酉阳土家族苗****点击查看中学校学生食堂蔬菜项目 | 100.00 % | 1(次) |
1.本次投标报价为费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为100%。该费率为综合费率,即各品目中无论多少种类的商品均只有一个费率,若独立品目出现了不同费率,则为无效投标,中标后各品目中的所有商品种类均按照综合费率计算供货价格;商品进行打折后的费用包含结算时的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培训费等送货到服务地点的所有费用以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合同期内采购人根据中标费率和采购数量据实结算。****点击查看超市、佳惠超市、农贸市场等大型市场的同类食材当日平均零售价为指导价,进行费率填报。(若投标人填报的费率为90%,若某****点击查看超市的即时价格平均价为10元/斤,则该种品目的结算价为9元/斤)。
3.合同期内所有采购品目均采用相同的费率。若出现了多个费率,则为无效投标。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