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崇州市、眉山市、彭州市)(2024-JQ03-F1209)征求意见公告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崇州市、眉山市、彭州市)(2024-JQ03-F1209)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于 2024-10-09

我单位拟对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市、**市、**市)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市、**市、**市)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采购一批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预算为700.8万元(3200*6*365=****点击查看000),劳务人员与就餐人数(初步概算就餐人数每日平均预估为3200人,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配备比例不低于1:30,劳务费按需求方提供的(就餐人数×就餐天数×中标价)计算(最高限价为6元/天*人),劳务费包括中标供应商员工的工资、基金保险、劳保用品、清洁消毒用品、防蚊防鼠防蟑螂用品、办公用品、管理费用、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三、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 2024年10月15日

五、反馈渠道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部联系人沟通后,采取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 ,也可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 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助理

办公电话:028-****点击查看8675(服务热线值班电话,工作日8:30-11:50、14:30-17:50有人接听 );028-****点击查看8637(联系人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77****点击查看3267

传真:028-****点击查看8698

地址:**省**市**区华彩路1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干事

办公电话:028-****点击查看8609

移动电话:无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