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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0026
4.投标单位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公章(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对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不提 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不提供;但对食品安全法规定需要 备案的,****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本人报名仅需提供法定代定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裁决承诺书。(5)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招标实施机构现场为投标单位提 ****点击查看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 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2025 年9月7日17点00分前) 在“****点击查看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https://ygst.****点击查看.cn/)上传“标的清单”和提交《资格预审表》 (投标单位应填写所投标段中“标的清单”包含的所有食材信息,不得挑选食材填报,并准备好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工作组资格预审时现场核查并带回。逾期“****点击查看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自动关闭数据上传及修改功能,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数据不能进行上传及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单位须审慎填报上传信息,平台上传资格预审信息与现场考察的资格预审信息不一致时,以现场考察的资格预审信息为准;平台上传拟投标段信息与投标文件信息不一致时,以平台上传信息为准。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招标文件布发后,招标实施机构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 补充的,招标实施机构将于2025 年 9月19日17 时 00 分前通过“****点击查看政府网”发布公告进行告知。修改或补充公告按规告时间发出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点击查看政府网”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或未按照修改或补充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需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 名结束至开标前,采购人组织考察团队到报名成功供应商的生产 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为了综合评价投标单位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考察地点仅限于****点击查看中学为中心50公里的路程范围,以手机的导航距离为准(地址:**县师苑路188号),由考察团队对其功能区域,环境管理,设备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等进行实地考察,作为现场考察的依据。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考察团队,不得拒绝考察团队为完成考察任务而提出的合理要求。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处理答 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点击查看财政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 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对上述内容做出承诺。
招标公告内容与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