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点击查看公务出行用车需求,****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采购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围,按照《****点击查看采购管理办法》内控制度执行。
(三)采购内容
满足本单位公务出行包车服务需求,提供质优、价廉、安全、绿色、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
(四)预算资金及支付方式
1、 项目金额:按照实际出行情况据实报销;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履约期限
两年。
二、 资格要求
(一)能在**市范围内提供汽车租赁服务,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和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领域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的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点击查看服务所必须的(50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车、客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人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方案;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六)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三、 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一)公告期限: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6日;
(二)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17:00前,逾时不予接收。
请有意向的服务商根据“资格要求”要求按顺序梳理成册,并附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纸质版密封后送****点击查看办公室(**市**区兴苑路410号四楼),逾期不再受理,以上资料将作为项目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整理报送的,将取消评审资格(响应服务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 评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戴老师 0871-****点击查看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