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福临门大厦餐饮委托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粮福临门大厦餐饮委托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8-28
上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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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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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福临门大厦餐饮委托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中粮福临门大厦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JT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0001/TC25190FA
招标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市-**区
开始时间:
2025-08-28
结束时间:
2025-09-01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
****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
2025-08-28 12:00:00.0

公示内容

中粮福临门大厦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粮福临门大厦餐饮委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T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0001/TC25190FA)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含税)

(元人民币)

中标份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

21,421,116.00

1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健****点击查看公司

21,971,230.56

-

第三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1,585,948.12

-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二、评审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5年8月27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三、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邓嘉莹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010-****点击查看8043(受理公示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dengjiaying@cntcitc.****点击查看.cn(受理公示异议)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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