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集团员工食材服务的实际情况。委托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10 月 8 日起至2027年10月8 日止,共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根据《**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内国资委党[2023]48号)第十二条“对****点击查看公司且自身具有提供采购服务能力的,集团内关联企****点击查看集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点击查看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或服务”。****点击查看**公司具备食材配送服务及劳务****点击查看国资委单一来源采购政策要求。
2024年9月2日,****点击查看管理部部长詹劲、综合管理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集团员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与****点击查看**公司相关负责人谈判。经过双方谈判,最终达成一致,****点击查看**公司同意食材配送服务年预算金额不超过78万元,月食材配送总价下浮9%为本项目服务的签约合同价,食堂服务费用以21.936万元/年为本项目服务的签约合同价,谈****点击查看国资委单一来源选择单位相关要求。
采购人; ****点击查看,地址,**经开区安靖街887号;法定代表人:张艺兰;经办人:李智利;经办人联系电话:0832-****点击查看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