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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点击查看临时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8: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点击查看临时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点击查看)。
2.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区域以京津廊地区为主。
3.服务内容等要求:选择合****点击查看公司,主要用于采购人临时工作出行用车。
租赁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轿车:排量≤1.8T,价格不超过18万元;
(2)商务客车(七座及以下):排量≤3.0L;
(3)新能源汽车:必须是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已公告的车型,续航里程须不低于400Km。
上述车辆优先使用国产自主品牌,不得提供进口或豪华品牌,车龄原则为8年以内。
(4)机动车辆保险情况: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②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以上);③承运人责任险(保额20万元以上/座位);④符合营运车辆要求的其他险种。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综合评价供应商的服务、履约情况等,并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若到期之日下一期合同尚未生效,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下一期合同生效之日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车辆、人员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采购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有效营业执照等所需资质的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内(****点击查看@qq.com)。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8:30至2025年7月22日16:30内接受各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8:30(**时间)。
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递交到**市**区锦鲤道21号物化探所装备基建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5日9:30(**时间)。
地点:采购人单位1号楼605房间,供应商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市**区锦鲤道21号
联系人:张兰
电话:022-****点击查看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