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3-11
贵州****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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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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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13: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华、陶金、王正福(采购方代表)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浪、田飞、张骏
项目联系电话 186****点击查看9201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县**路香榭国际南侧约24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董殷0851-****点击查看5119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富水北路42号银桥大厦1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浪、田飞、张骏186****点击查看9201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点击查看**社区石关村一组7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下浮率(%):2.****点击查看000

供应商名称:第二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市扁坡村****点击查看公司展厅A区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下浮率(%):3.****点击查看000

供应商名称:第三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清****点击查看社区百马大道与清州大道交汇处四季**物业S1号楼1楼整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下浮率(%):3.****点击查看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 **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肉类、禽肉、禽蛋、鱼虾、冰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牛奶、酸奶等)、面食及其它食品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1年,说明:在合同存续期间,食堂配送单位每日进行配送,大队每月对配送单位的菜品质量及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高于90%(含90%),大队次月初打款;满意度80-89%之间,配送单位整改完成后打款;满意度测评低于80%,****点击查看大队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期间将暂缓付款,整改1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5%,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10%,(或扣除履约保证金10%,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20%,)累计3次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队有权解除合同。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第二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肉类、禽肉、禽蛋、鱼虾、冰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牛奶、酸奶等)、面食及其它食品。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1年,说明:在合同存续期间,食堂配送单位每日进行配送,大队每月对配送单位的菜品质量及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高于90%(含90%),大队次月初打款;满意度80-89%之间,配送单位整改完成后打款;满意度测评低于80%,****点击查看大队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期间将暂缓付款,整改1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5%,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10%,(或扣除履约保证金10%,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20%,)累计3次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队有权解除合同。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第三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肉类、禽肉、禽蛋、鱼虾、冰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牛奶、酸奶等)、面食及其它食品。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1年,说明:在合同存续期间,食堂配送单位每日进行配送,大队每月对配送单位的菜品质量及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高于90%(含90%),大队次月初打款;满意度80-89%之间,配送单位整改完成后打款;满意度测评低于80%,****点击查看大队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期间将暂缓付款,整改1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5%,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10%,(或扣除履约保证金10%,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20%,)累计3次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队有权解除合同。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华、陶金、王正福(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6959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路香榭国际南侧约240米

联系方式:董殷0851-****点击查看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富水北路42号银桥大厦16-4

联系方式:李浪、田飞、张骏186****点击查看9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浪、田飞、张骏

电 话: 186****点击查看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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