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邓二村4村北朱家宅72号房屋租赁

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邓二村4村北朱家宅72号房屋租赁

发布于 2026-08-05
**市**区祝桥镇邓二村4村北朱家宅72号房屋租赁
交易品类:集体资产租赁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出租底价
238.29元/平方米/年
租赁面积
1706.56平方米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8-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8-12

2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账号0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8200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业务负责人
赵老师
负责人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7272-124 189****点击查看1669(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资产信息-位置 邓二村4村北朱家宅72号
交易编码 ZCZL1CEC7ECBDEA0C000
权证类型 有证 产权证号 沪房川字第00956号
租赁用途 住宅
风险提示:若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承租方承租后如需办理营业执照等事项,相应风险需自行承担。
业态要求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租金支付要求 按年
租赁期限 36月
交易保证金 2000.00 元
保证金事项:
1.交纳时间: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账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银行:0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8200,账号:****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实际以**农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严禁任何第三方代为支付交易保证金。
2.交纳方式:线上交纳
3.退还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农交所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公示期内,未中标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出具对承租候选人结果无异议承诺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承诺书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4.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农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农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公告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6)其他依据**农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其他说明
出租方联系人 施浩 联系人电话 186****点击查看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