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2025-JLJFEB-W1002)

某部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2025-JLJFEB-W1002)

发布于 2025-05-2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为甲方提供蔬菜水果类、牛羊肉类、猪肉类、海鲜水产类、禽肉禽蛋类、干货调味品类、牛奶饮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8个大类等副食品。

序号

标段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项目预算

1

标段一

**、**方向(11个点位):**县共7个点位,其中3个在**县城,4个分别距**县100公里、120公里、140公里、180公里。**县共4个点位,分别距**县62公里、50公里、30公里、45公里。野外点位根据年度计划另行确定。一线点位每周配送一次副食品,县城点位每天配送一次副食品,野外点位两天配送一次副食品。特殊情况根据各点位需求及时配送。

甲方指定

地点

1100.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无“三资(三资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经营企业、外商独资)”(至报名开始时间)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提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一经查明,将取消投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供应商预警、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以上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 ,每天上午 09:30 至 12:59 ,下午 16:00 至 21:30 (**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维吾尔自治区 **地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在**地区(**市、**县、**县、**县4个县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点击查看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1:00
(三)投标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 **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11:00
(二)开标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 **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由法人申领,无授权代表的,提供法人在投标前近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以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7.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在**地区(**市、**县、**县、**县4个县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点击查看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相应佐证材料(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明和实地照片;租赁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付款凭证记录和实地照片等。)。

(二)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qq.com。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5710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 **地区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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