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白鹿镇中心小学校白鹿镇中小学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蔬菜、干鲜调料)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合江县白鹿镇中心小学校白鹿镇中小学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蔬菜、干鲜调料)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4-08-19

招标详情

合江县白鹿镇中心小学校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8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9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蔬菜、干鲜调料)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评分细则变更。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1.保鲜储存实力:供应商具有≥20m3保鲜库,得4分;具有≥30m3保鲜库,得8分。
注:1.1供应商可提供①库房购买或租赁凭证;②库房图片;③保鲜设备购买合同或安装合同或购买发票,加盖供应商公章。1.2供应商也可提供对应面积的承诺函。(若提供承诺函的,需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提供备注项1.1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2.配送能力: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配送冷藏或封闭式食品运输车,每提供1辆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有效期的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发票及车辆正面含车牌的照片,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车辆合同,加盖供应商公章。
变更为: 1.保鲜储存实力:供应商具有≥20m3保鲜库,得4分;具有≥30m3保鲜库,得8分。
注:1.1供应商可提供①库房购买或租赁凭证;②库房图片;1.2供应商也可提供对应容积的承诺函。(若提供承诺函的,需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提供备注项1.1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2.配送能力: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配送冷藏或封闭式食品运输车,每提供1辆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有效期的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发票或保单及车辆正面含车牌的照片,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车辆合同,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点击查看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点击查看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白鹿镇幸福街55号

联系方式:0830-****点击查看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分水岭镇连坡村一组110号

联系方式:0830-****点击查看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晓林

电话:0830-****点击查看563

****点击查看

2024年08月19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