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5年05月15日 发布了2025-JQ05-F1235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06-16 08:00:00,更正为:2025-06-24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16 09:30:00,更正为:2025-06-2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6-16 09:30:00,更正为:2025-06-24 09:3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时间:2025-05-27 09:00:00,更正为:2025-06-04 09:0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地点:**省**市,更正为:不再组织踏勘。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姓名:高俊,更正为:不再组织踏勘。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电话号码:176****点击查看7924/178****点击查看8027,更正为:不再组织踏勘。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①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勘察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现场勘察时领取的技术资料、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②采购单位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在勘察中投标人对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采购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④现场踏勘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成功的证明材料截图。,更正为:不再组织踏勘。
商务评审业绩1由“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同类项目(综合物业(含保洁、绿化养护、工程设施设备维修等内容)的数量,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点击查看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258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20 %,最多得标准分值。”变更为“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同类项目(综合物业(含保洁、绿化养护、工程设施设备维修等内容)的数量,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点击查看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258万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20 %,最多得标准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