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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采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更正公告第1号 | ||||||
【信息时间:2025-6-5】 | ||||||
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点击查看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变更如下: 1.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中的(11)变更为
2. 投标人承诺评价变更为
3.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分值调整为26.5分,投标人承诺评价分值调整为1.5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5年6月5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肖琳 (二)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610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二)采购人地址:**空港经济区东四道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鲍彤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580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新区塘沽**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点击查看6131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点击查看电子邮箱bhzfzcb@tj.****点击查看.cn。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点击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