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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年食堂配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2025年食堂配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点击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15: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食堂配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该预算总价为一年配餐的参考采购总价,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单价报价上限为18元/份,超过单价报价上限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标的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允许进口产品 |
1-1 | 餐饮服务 | ****点击查看2025年食堂配餐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或者预算金额用完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要求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持有有****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磋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点击查看。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元/套。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5: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市**区井岸镇井湾路113号三友智创园A座401。
时间:2025年7月1日15:00(**时间)
地点:**市**区井岸镇井湾路113号三友智创园A座4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北支行
户名:****点击查看
银行账号: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0000104
4)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陈凤施0756-****点击查看677、****点击查看023;****点击查看@qq.com,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将上述1)-2)项资料及汇款凭证(如采用汇款)填写盖章后扫描发送电子邮箱,致电确认
1.采购人信息
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点:**省**市**区**街197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6-****点击查看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0756-****点击查看023、****点击查看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项目咨询)、陈凤施(标书售卖)
电 话:0756-****点击查看023、****点击查看677
发布人:****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