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料坑民生三路A栋厂房、B栋厂房、B栋宿舍物业单一来源公告

租赁料坑民生三路A栋厂房、B栋厂房、B栋宿舍物业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于 2025-02-24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租赁料坑民生三路A栋厂房、B栋厂房、B栋宿舍物业
起始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18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省**市**市宝****点击查看社区料坑村民生三路4号
面积/数量 1、房产建筑物:4148.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4148.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273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1、房产建筑物:厂房类
2、房产建筑物:厂房类
3、房产建筑物: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72月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27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3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三年递增 8%。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宿舍
履约条件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出租用途为工业用途;
3、负责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使用前承租方自费、****点击查看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或批文;
5、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6、合同文本以出租房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其他补充说明 一、物业情况:
租赁总建筑面积合计 11026 m:A栋厂房 4148 m,B栋厂房4148 m,B栋宿舍 2730 m;
二、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点击查看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点击查看.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点击查看.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点击查看.com/page/guide/guide.html)。
三、交易保证金由意向承租方交给深****点击查看公司。
四、本项目邀请力****点击查看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95404元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16时0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为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街道**东路40号
联系人 谢工 联系方式 158****点击查看6623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点击查看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点击查看集团损失的,****点击查看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三、根据《****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印发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点击查看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