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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1号至4号鱼塘 | ||
****点击查看 | ||
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3号鱼塘;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4号鱼塘;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2号鱼塘;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1号鱼塘 | ||
****点击查看003;****点击查看004;****点击查看002;****点击查看001 | ||
正常公告 |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现就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1号至4号鱼塘租赁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租赁,欢迎合格的竞价意向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 名称 | 资产 类型 | 用途 | 资产地点 | 资产面积(亩) | 起始价 (含税) (元/亩/年) | 每次最低增价幅度 (竞价阶梯)(元/亩/年) | 交易 保证金 (元) |
1 | 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1号鱼塘 | 鱼塘 | 鱼塘养殖 | ****点击查看社区大杏经济社季华路西延线南侧 | 3.80 | 1200 | 50 | 3000 |
2 | 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2号鱼塘 | 鱼塘 | 鱼塘养殖 | ****点击查看社区大杏经济社季华路西延线南侧 | 9.74 | 1200 | 50 | 3000 |
3 | 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3号鱼塘 | 鱼塘 | 鱼塘养殖 | ****点击查看社区大杏经济社季华路西延线南侧 | 8.09 | 1200 | 50 | 3000 |
4 | 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南侧4号鱼塘 | 鱼塘 | 鱼塘养殖 | ****点击查看社区大杏经济社季华路西延线南侧 | 6.91 | 1200 | 50 | 3000 |
备注:
1.签订《鱼塘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时以上述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2.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租金缴交方式:租金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应缴租金。
4.租金递增情况:无。
5.合同履约保证金:每个资产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对应鱼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如竞得人竞得多个鱼塘,则需要对应缴交对应个数鱼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6.鱼塘交付标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现状交付,承租方在承租前已对租赁鱼塘及周边现状(包括位置、面积、生产设施现状等)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对租赁物及周边现状同意并确认的前提下,同意按现状承租。
7.税费:出租方所收取的土地租金为含税租金。出租方收取的每期租金必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方须承担开票产生的所有税费。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租赁土地所对应的一切国家规定因租赁土地所征收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
8.鱼塘使用要求:
(1)养殖范围内只能养四大家鱼和麦鲮鱼等非高值品种,不能养殖桂花鱼、鳗鱼等高值品种,不可养殖禽畜。
(2)鱼塘可作鱼苗孵化之用,鱼塘用作鱼苗孵化生产前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获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后再开展鱼苗孵化。
(3)鱼塘水源、电源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4)鱼塘、塘基及相邻周边塘耕路严禁建设非农设施、硬化地面或用作堆场等“非农化”违法违规行为,不允许当建设用地使用。
(5)在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得以转租、转让、转包等方式改变租赁鱼塘的实际承包者(包括部分改变的),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租赁鱼塘,承租方所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9.鱼塘提前收回条件:
出租方如有计划开发使用上述租赁范围内全部或部分鱼塘的,须在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通知期限届满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必须在通知时限内无条件清场退出。届时租赁双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鱼塘租金,出租方将承租方已缴但未使用部分的鱼塘租金(不计利息)作退回处理。此等情形下,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因租赁而产生的费用、清场撤出所产生的费用等,一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鱼塘收回标准和要求:
合同期满后,如合同双方不再续租的,承租方须于合同期满前将鱼塘里所有的养殖物清理完毕,自行拆除在租赁鱼塘上建设的一切临时建构筑物,清理设备、堆放的物料等,并将租赁鱼塘清理完毕并移交回出租方管理使用。如承租方未按期将租赁鱼塘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逾期未搬迁清理的,视承租方自动放弃搬迁,由出租方处理,所有收益归于出租房,出租方处理或清理的一切支出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在处理或清理后向承租方追偿。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竞租。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竞投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报名及获取租赁文件
1.意向竞投人可点击**省公共**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https://ygp.****点击查看.cn/ggzy-portal/#/440600/jygg****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点击查看政府>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公告页面(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fsnhq/bmdh/zj/dzz/gzxx/jtzcjyxxgg/)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竞投人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
2.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招租人****点击查看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每个资产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如竞投人竞投多个鱼塘,则需要对应缴交对应个数鱼塘的交易保证金。
各竞投人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户中(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得将同一笔交易保证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以现金方式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交易保证金账户的,或未按交易公告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
(注:交易保证金交纳详见租赁文件 第三章 网上系统操作指引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与退回”)
六、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下午5:00截止(**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10: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七、其他事宜
1.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联系招租人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招租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丹灶镇建沙路东四区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2211
2.****点击查看
地址:丹灶镇****点击查看金兴路8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1852
招租人:****点击查看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