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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业务用车租赁服务比选的通知
根据《****点击查看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川机管函〔2023〕200号),我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2025年业务用车租赁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水利电力建筑****点击查看2025年业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最高限价及数量:月上限金额为6500元/台(超出部分不另行计费),数量3台。
三、服务内容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求,提供用车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四、响应文件提交
相关车辆租赁机构可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报名参加比选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我院将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及车型等择优选择,确定本年度业务用车租赁机构。请相关机构于2025年4月25日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比选报价函、汽车租赁服务价格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五、评选方法
响应文件收齐后,****点击查看小组决定中选机构,最终以车辆型号及年租赁费用、车辆性能等作为参考依据,与最优者签订租车协议。
六、联系人
联系人:王小波;联系电话:0817-****点击查看788;
地址:**省**市**区金鱼岭正街42号。
附件:1.比选申请文件封面
附件:2.比选报价函及汽车租赁服务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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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