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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5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道路运输、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
三、项目概况:
1.垃圾清运范围如下:
轨道大厦、塘雅车辆段、官塘停车场、槐堂停车场及金义东线30个站点等。
2.项目地点:
控制中心位于**省**市**区二环南路和李渔东路交叉口李渔东路514号;
塘雅车辆段位于**省**市****点击查看车辆段内;
官塘停车场位于**省**市**市(金义东市域****点击查看停车场);
槐堂停车场位于**省**市**市槐堂桐川31****点击查看中学附近);
金义东线30个站点:**站、双溪西路站、八一南街站、万达站、大堰河街站、轨道大厦站、**南站、塘雅站、综保区站、新区站、东华街站、义亭站、官塘站、稠江站、绣湖站、秦塘站、**站、**站、春晗站、国际商贸城站、浙医四院站、江东站、木雕城站、歌山路站、人民路站、会展中心站、体育馆站、横店高铁站、****点击查看车辆段站、**站目前尚未开通,开始清理时间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采购方式及报价要求:
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进行在线询价的采购方式,供应商通过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所有上传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未通过以上方式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此次报价采购人已设定最高限价为489600元。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对预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价格进行确认,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1日10时00分
七、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1月21日10时00分
八、技术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点击查看.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