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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击查看职工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完成评审,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教职工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及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果: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报价 (折扣率) | 资格性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0.98 | 通过 | 通过 |
2 | 深****点击查看公司 | 0.98 | 通过 | 通过 |
3 | ****点击查看 | 0.96 | 通过 | 通过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综合得分及排名: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56.60 | 3 |
2 | 深****点击查看公司 | 60.60 | 2 |
3 | ****点击查看 | 96.80 | 1 |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光****点击查看社区长凤路263号4栋103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0.96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教职工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胡仕刚、刘健兵、刘茹冰、陈玉华、齐京辉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成交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请于****点击查看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自行下载。
2.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供应商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所发布的质疑函范本及办事指引编制质疑函。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街道教育路4号
联系人:鄢老师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2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光****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科技园A5栋809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7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话:0755-****点击查看7176转802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