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公司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点击查看**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 **嘉创合****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 **省****点击查看**办事处迎宾西道315号
被投诉人: ****点击查看中学
地址: **市**市**街道**东道
四、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公司服务项目(二次)”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采购结果信息,2025年7月30日****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2025年8月8日****点击查看**公司进行了答疑。2025年8月18日,****点击查看**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点击查看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2025年8月20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1、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存在缺项漏项应按无效标处理;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不在受理范围内根据《政府采购投诉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霸财采投〔2025〕13 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名称: ****点击查看财政局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