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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采矿协〔2025〕4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点击查看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5号)相关规定,拟协议出让****点击查看杨****点击查看公司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和扩大平面**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场所:**市**区中新路2号
二、受让人
名称:****点击查看杨****点击查看公司
场所:**杨梅镇四荖村尖峰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46201M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点击查看杨****点击查看公司
开采矿种:萤石矿(普通)
地理位置:**杨梅镇四荖村尖峰顶
面积:0.3548km2,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拐点 编号 | 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 拐点 编号 | 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 ||
X | Y | X | Y | ||
C1 | ****点击查看640.11 | ****点击查看1450.08 | C5 | ****点击查看076.67 | ****点击查看1523.09 |
C2 | ****点击查看640.11 | ****点击查看2050.08 | C6 | ****点击查看108.45 | ****点击查看1485.83 |
C3 | ****点击查看040.10 | ****点击查看2050.08 | C7 | ****点击查看131.24 | ****点击查看1450.08 |
C4 | ****点击查看040.10 | ****点击查看1548.37 | |||
拟采矿权(区块一)面积:0.3547km2,开采标高+270m至-295m。 | |||||
C8 | ****点击查看040.10 | ****点击查看1777.15 | C10 | ****点击查看022.55 | ****点击查看1758.38 |
C9 | ****点击查看021.02 | ****点击查看1760.09 | C11 | ****点击查看040.10 | ****点击查看1774.06 |
采矿权(区块二)面积:0.0001km2,开采标高+140m至+127m。 | |||||
合计采矿权面积:0.3548km2,开采标高+270m至-295m。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大点和《****点击查看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5号)第三大点第(六)点“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规定。
理由:一是协议出让****点击查看杨****点击查看公司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属已设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范围,平面拐点坐标与原采矿权坐标一致,开采深度为原采矿权标高以下+60m至-295m,原采矿权开采标高为+270m至+60m,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二是因历史原因,部分井口设施遗留在**范围外,为解决历史问题,依据《****点击查看杨****点击查看公司萤石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桂储评开审〔2024〕16号),需扩大**平面范围(扩大区域为区块二,面积为0.0001km2,无查明**储量),将历史遗留井口设施纳入**范围内。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
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投诉,请将书面材料送或寄达****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处。地址:**市**区中新路2号,邮编:530028,联系电话:0771—****点击查看193。
本公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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