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682-2024-12-011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320682-2024-12-0112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社区2025年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356000.0(元)
最高限价:
356000(元)
采购需求:
为切实改进村庄环境,改善民生,结合2024年度村环境卫生工作情况,现就村所属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道路保洁、渠道保洁、道路两侧绿化维护工作外包,招聘长效管理承包单位。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健康路1****点击查看银行4楼****点击查看开标室
四、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健康路1****点击查看银行4楼****点击查看评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点击查看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7000元整。
递交形式:现金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装好,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②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照成交金额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点击查看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①****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6个月;
②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
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九华镇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4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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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8930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1****点击查看4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