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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2025年05月22日 发布了2025-JQ05-F1571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06-16 08:00:00,更正为:2025-06-23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16 09:30:00,更正为:2025-06-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6-16 09:30:00,更正为:2025-06-23 09:30:00。
1.“技术力量1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同类项目(安保服务)的金额。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点击查看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根据同类项目业绩由大至小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10%递减,最低分为0分。说明:1.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点击查看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无相关发票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2.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3.每份合同在业绩评审中只计算一次(**,用于上述第1项评审的合同不能再用于第2项评审)。4.同一年度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只计算第一份合同(仅用于业绩1评审项)。5.提供业绩为综合物业服务的,应提供该综合服务中安保服务专项对应的服务费用,不能剥离或扩大取费范围的,不予计入总业绩金额。”变更为“技术力量1.投标(报价)供应商取得且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标准分值,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 应当年审而未年审的,该认证不得分。 ”
2.附件《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并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