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夏第37届中国﹒**之夏音乐会群众文化专场文艺演出餐费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
哈夏第37届中国﹒**之夏音乐会群众文化专场文艺演出餐费服务
2. 预算额度
根据用餐次数(4次)、预计人数(每次300人)及餐费标准(25元/人/次),拟定预算额度为30000元(计算公式:4次×300人×25元/人/次=30000元,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和次数结算)。
3.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4. 采购方式
直购。因本项目用餐时间需配合演出流程灵活调整,且需保障食品安全与配送时效性,选择具备成熟餐饮服务经验、可快速响应需求的供应商直接采购,以简化流程、确保服务衔接顺畅。
5. 商务要求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后全部用餐服务完成(含餐后收尾及费用结算)。
● 报价要求:报价不得超过25元/人/次的标准,包含食材采购、饮品、餐品制作、餐具(含环保可降解或消毒合格餐具)、配送、人员服务、税费等与本次餐费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不得额外加价。
● 结算方式:活动结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向财政提交支付申请后一次性支付款项(实际费用=25元/人/次×实际用餐人数×实际用餐次数)。
● 违约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餐品(如迟到、质量不达标、数量不足等),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费用;若因餐品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
6. 技术要求
● 餐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材新鲜卫生,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原料;餐品搭配合理(含主食、荤素菜品及饮品),并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清单满足素食、清真等特殊饮食需求。
● 餐具要求:优先使用环保可降解餐具,或提供消毒合格的重复使用餐具,确保清洁卫生。
● 配送与供应:按指定时间(建议提前30分钟)将餐品送至闭幕式现场指定区域;配备足够工作人员协助分发,保障用餐秩序。
● 安全保障: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每餐留存食材采购凭证及餐品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 应急响应: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遇餐品问题或突发情况需及时处理并向采购方汇报。
7. 合同订立安排(分包)、合同管理安排(履约验收)
● 合同订立安排(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需自行完成所有餐品服务,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直接签订,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权责及违约责任。
● 合同管理安排(履约验收):
○ 履约管理:采购人指派专人对接供应商,提前3个工作日确认最终用餐时间、地点及特殊需求;若活动流程调整导致用餐计划变更,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需配合调整。
○ 验收标准:以餐品质量(新鲜度、卫生情况)、配送时效(是否按时送达)、特殊需求满足度、食品安全资料(许可证、健康证、留样记录等)为依据。
○ 验收方式:每次用餐后由采购人现场检查,活动全部结束后组织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不合格的需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 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如餐饮制作设备、配送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