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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家湾镇2024年机关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乐家湾镇2024年机关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城**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3号楼17楼11704室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4: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乐家湾镇2024年机关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
数量:0
标项名称:乐家湾镇2024年机关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属清真食品的需提供《清真食品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09 至 2024-07-15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省**市城**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3号楼17楼11704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响应文件格式(3)(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地 址:**市城**八一东路100号 | 地 址:**省**市城**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3号楼17楼11704室 |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人:段先生 |
电 话:0971-****点击查看172 | 电 话:0971-****点击查看791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 |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