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采伐林木位置:宝龙街道。
三、拟采伐林木面积: 0.8411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林业科1606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8216;并在信封上注明“****点击查看中心附属工程(松子坑森林公园防灾减灾项目)项目采伐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ggljlyk@pnr.****点击查看.cn,邮件标题请按“****点击查看中心附属工程(松子坑森林公园防灾减灾项目)项目采伐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点击查看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点击查看中心附属工程(松子坑森林公园防灾减灾项目)项目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1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