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湘江新区第三办公区物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市**区麓景路850****点击查看中心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文锦北路1010****点击查看广场A座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
湘江新区第三办公区物业服务费用报价测算表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总****点击查看服务所需要的人员薪资福利成本、行政办公、治安保卫费用、公共设备维护费、环境卫生费用、管理者酬金、前期开办费用、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法定税费及不可预计等费用。
附表1、人工成本测算
备注: 1、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市现有最低基本工资,2022年4月1日起**市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1930元/月; 2、高温补贴:根据**市现行执行标准,7-9月份发放,发放标准150元/人/月,分摊12个月则每人37.5元/月; 3、法定假值班补贴:全年法定假11天,需支付300%的法定节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21.75天*加班天数*300%; 4、三项经费:按照税法规定,按工资计提相关福利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5、服装费、劳保费:根据相关岗位的不同配置不同的服装(服装按3年折旧分摊)、劳保用品; 6、单位社保费:按现行的社保缴费基数3945元/月,单位承担比例25.96%; 7、单位住房公积金: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2000元/月,单位承担比例8%,仅考虑主要管理人员。 附表2、物资装备、工器具折旧成本测算表
附表3、常规易耗物料及维护维修材料成本测算表
1.服务要求 (1)本项目红线内所有大楼的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日常巡查和管理。 (2)本项目红线内所有大楼的房屋建筑本体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室外上下排水管道、沟渠、池、井(排污)、绿化、室内水泵房(消防、空调泵房)、非市政管理的路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其中,该项目中设施设备专业维保及****点击查看广场)、望麓山市政设施设备维修除外。 (3)本项目红线内的设备设施的巡查和管理,物业标识的维护、管理。 (4)三办大楼内公共场地,如大厅、办公楼公共部分(走廊、消防楼梯、洗手间、水房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倾倒。 (5)****点击查看广场、山体、人工湖)、望麓山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倾倒及环境消杀。 (6)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及发电机组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7)中央空调系统(不含水处理)日常维护、检查和管理。 (8)电梯的日常检查及管理。 (9)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10)大楼内供水、排水系统(含水二次处理)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11)****点击查看广场)、望麓山供电、供水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12****点击查看广场周边及****点击查看广场)、望麓山的保安(防范、巡视、监控)配备与管理。 (13)本项目红线内交通、车辆行驶停靠及进出大门的管理(甲方提供相关的硬件设备)。 (14)麓谷公园、望麓山,三办大楼周边及原始林区公共绿化、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绿化花草树木的除草、平整、保苗、治虫等及室内花卉摆放监管工作。 (15)特色服务:第三办公区举办大型的庆典活动或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举行列队升旗仪式;正常工作时间内在大楼正厅提供礼仪接待服务;大楼会场会务接待和保洁服务(特约服务);延伸服务(可采取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方式协商约定)。 2.人员配置要求(1)根据湘江新区第三办公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原则是精干高效,乙方应合理配置人员,最低人数不低于160人,管理岗位不少于8人;保洁岗位不少于35人;安保岗位不少于75人;工程岗位不少于17人;绿化维护岗位不少于11人;会服岗位不少于14人。 (2)乙方拟投入物业服务人员中须含:会计(1人)、出纳(1人)、节能主管(1人)、垃圾分类主管(1人)、监控室消防值班(8人)、****点击查看中心值守(1人)、矛调中心值守(1人)、质检班长(1人)、音视频操作员(音响师)(1人)、配电室值班电工(8人)、泥工(1人)、高级会务接待员(2人)、报纸分发员(1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物业工作需要的绿化维护、清洁管理、设备维修与秩序维护等一切耗材、设备由乙方单位自购,甲方不提供相关的物资装备、工器具、常规易耗物料及维护维修材料。 4.其他要求鉴于甲方物业中部分设施设备已经老化或维修期间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如电器故障断电、水管爆裂、玻璃自损等,不及时采取措施会给甲方造成更大损失,乙方可先口头汇报,然后书面报甲方审批后报销。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费用包干方式。 2.付款方式: 6342f024-196f6f8355b-6e0b6d799 ****点击查看980.76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合同周期为一年,共三期,每期十二个月)。甲方依据《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考核(每月考核不少于一次,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月度支付依据,具体如下:①考核结果90分以上(含90分)不扣款;②考核结果低于90分,按照以下计算公式从当月应付款中进行扣除(计算公式:扣除金额=【(90-考核分值)%】×【(100-考核分值)%】×当月应付款)。 注:若一个合同周期内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低于9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开展次年物业服务采购。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照第一次支付方式进行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581.5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本月金额支付,需进行一般程序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依据《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剩余金额的依据。具体如下:①考核结果90分以上(含90分)不扣款;②考核结果低于90分,按照以下计算公式从当月应付款中进行扣除(计算公式:扣除金额=【(90-考核分值)%】×【(100-考核分值)%】×当月应付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0 收款账户: ****点击查看公司**分行(****点击查看:1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0377)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5-31 —— 2026-05-30 五、服务地点 第三办公区A、B、C、D****点击查看广场周边、麓谷公园(含望麓山)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指标承诺、实施措施(详见附件1、2、3)。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指标承诺、实施措施(详见附件1、2、3)。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指标承诺、实施措施(详见附件1、2、3)。 (6)履约验收标准:①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验收。 ② 验收时间:每个合同周期的最后一个月。 ③ ****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物业承接查验有关文件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① 该物业管理项目严格按照ISO9001:2015质量体系标准管理,符合ISO9001:2015质量体系的要求。 ② 乙方承诺,合同期内应严格按照乙方承诺的《**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服务等级标准》要求进行服务。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点击查看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立即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审定乙方拟任管理团队成员的使用及管理。 6.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7.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对乙方的工作具有督促、检查及要求整改的权利。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及与之相配套的水、电供应等,乙方以节约为原则无偿使用;但电话网络费用由乙方支付。 9.负责协调承建商、设备设施供应商对办公大楼本体及公共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 10.承担办公大楼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中央空调、电梯、照明设施维保等)运行的水、电、天燃气、电话等相关费用。 11.负责收集、****点击查看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撤离时应归还)。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乙方严格按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5.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不文明的行为,乙方有义务进行劝导和制止。若制止无效,乙方则提请甲方协调处理。 6.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整体管理责任或者将合同内单项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组织实施。 8.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后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签定书面装修相关规定,并动态监督管理。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服务计划报告。 10.负责湘江新区第三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第三办公区A、B、C、D栋大楼、麓谷公园(含望麓山)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会议服务、报纸分发、水气等代收缴工作及抄表统计管理等工作,其中,该项目中设施设备专业维保及****点击查看广场)、望麓山市政设施设备维修及苗木和时令花卉补栽种除外。 11.负责湘江新区第三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专业维保的除外)。公共区域单项维修单件器材金额在400(含400)元以下的,由乙方直接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单项维修单件器材金额在4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单项项目维修维保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先提出具体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公共区域的维护维修器材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所使用的器材(如照明灯具等)必须是合格产品,且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产品的标准。 鉴于甲方物业中部分设施设备已经老化或维修期间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如电器故障断电、水管爆裂、玻璃自损等,不及时采取措施会给甲方造成更大损失,乙方可先口头汇报,然后书面报甲方审批后报销。若需委托第三方,也可委托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协议。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值班用房、宿舍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3.****点击查看办公室维修需求时,必须在十分钟内到达现场。 14.每月对办公楼公共部位消杀一次;每周对一楼大厅消杀一次。 15.设施设备维修、维保在质保期内由供应商负责维护,维保到期后,经乙方确认后移交乙方管理,但属于需专业维保的设备设施,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日常维保监管工作。 1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17.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本地再就业人员。 18.乙方不作为或未履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4.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期内,如遇各种不可预计的国家政策性调整、工作量增大、工作范围增加等原因使乙方物业管理成本上涨导致经营困难,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调整物业服务费。 4.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正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标准。双方还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