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DYZFCG-公招-****点击查看05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材类供应商遴选入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围供应商名额(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供应商小于入围名额时,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全部入围,后期招标人有权根据需求进行增补),入围供应商名额设定如下:
第四标段:猪肉类入围5家供应商;
第五标段:畜禽肉类(牛、羊、鸡、鸭、鹅等及其制品)入围5家供应商;
第八标段:蔬菜类入围8家供应商;
更正为:
“一、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围供应商名额(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供应商小于入围名额时,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全部入围,后期招标人有权根据需求进行增补),入围供应商名额设定如下:
第四标段:猪肉类入围10家供应商;
第五标段:畜禽肉类(牛、羊、鸡、鸭、鹅等及其制品)入围10家供应商;
第八标段:蔬菜类入围10家供应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四、具体标准:适用第六标段:学生奶、第十一标段:调味品及干杂类、第十三段标:预包装类(饼干、面包等)
“(4)供应商具有自有(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产权)带冷藏功能的厢式车辆的,每提供1辆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更正为:
“(4)供应商具有自有(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产权)或租赁带冷藏功能的厢式车辆的,每提供1辆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5.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生态文化旅游区通源路1号青创空间23层
联系方式:蔡正华 电话:137****点击查看855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通源路1号
联系方式:谷经理 电话:187****点击查看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