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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县八斗镇农村卫生厕所2024-2027年管护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县八斗镇农村卫生厕所2024-2027年管护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八斗镇农村卫生厕所2024-2027年管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第1条为: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专业设备(吸粪车、吸粪泵、转运车辆、转运工具等)、人员,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完成。
2、删除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七、附件 ****点击查看年度月度乡镇农村户厕管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式样)”,合同执行时,以采购人出具的考核评分表为准。
3、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2.2综合评分”中“人员情况”更正为:
人员情况 | 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点击查看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得5分。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中(项目经理除外): 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点击查看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得5分,满分5分。 每有一人具有保洁类证书,得5分,满分10分。 本小项满分15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个社保险种即可),否则不予认可;2、团队人员中同一人员同时具有多个证书的,可重复计分。 | 0-20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澄清事项1:潜在供应商询问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2.2综合评分”中
供应商荣誉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供应商具****点击查看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保洁相关荣誉,每个得3分,满分9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若材料中无法体现供应商名称、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外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0-9分 |
设置保洁相关荣誉不合理,具有倾向性。
回复: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厕所的日常管护,其中涉及厕所的卫生保洁,故不存在倾向性,本项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澄清事项2:潜在供应商询问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2.2综合评分”中
供应商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具有厕所管护或公厕保洁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满分12分。 注:1、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的业绩均认可;2、如同一业绩中包含多个厕所管护(或公厕保洁)的,仅计分一次;3、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信息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0-12分 |
设置不合理。
回复:本项设置的业绩是指含有厕所管护或公厕保洁项目内容均予认可。
采购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八斗镇子建路88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点击查看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8735
原项目名称:**县八斗镇农村卫生厕所2024-2027年管护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县八斗镇农村卫生厕所2024-2027年管护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八斗镇农村卫生厕所2024-2027年管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现将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更正如下:
一般规模纳税人: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13 | 1870 | 12 | 291720 |
B | 社会保险 | 13 | 984.891 | 12 | 153642.996 |
C | 税金=(A+B)×6.72% | 29928.39333 | |||
D | 总计(A+B+C) | 475291.39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小规模纳税人: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13 | 1870 | 12 | 291720 |
B | 社会保险 | 13 | 984.891 | 12 | 153642.996 |
C | 税金=(A+B)×3.36% | 14964.19667 | |||
D | 总计(A+B+C) | 460327.19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备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县最低工资标准( 1870元/人/月),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 不得以使用 40、50 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4227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 16%、 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6.4%。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 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 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对应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 其他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
6)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上涨等理由增加管理费用。
7)最终结算价按照实际配备人员数量,按照上述政策性价格测算。
8)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将核对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信息,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如存在不符合情形,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供应商虚****点击查看财政局处理;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配备人员到岗在岗,如果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需更换人员,更换人员相关证书等级不得低于原配备人员;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中将随时对上述人员进行在岗抽查,发现人员不在岗情形按照考核要求进行扣分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八斗镇子建路88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点击查看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