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2023年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2023年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于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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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5 08:56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按照《****点击查看省委 ****点击查看政府印发的通知》(闽委发〔2019〕5号)文件精神,****点击查看事务所对2023年市政污水处理费、****点击查看中心及配套云仓项目、项目前期经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就业补助资金、乡村**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商贸会议及论坛专项资金(含6.18、9.8、进博会、双创大会等)7****点击查看中心部门整体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开如下:

2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5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1个部门整体评价结果为“良好”(具体情况见附件)。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区财政金融局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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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次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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