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日用品采购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日用品采购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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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8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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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日用品采购配送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7: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秀云、陈文钦、郭晨辉
总成交金额 ¥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玲、胡文姬、梁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91-****点击查看7686-8612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县甘蔗街道昙石**大道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0591-****点击查看7021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点击查看7686-8612
附件:
附件1 516-FZSC24 食堂食材、日用品采购配送项目 出售版 -更改后.doc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日用品采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官洲路3号海峡体育文化村2号楼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48.****点击查看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 食堂食材、日用品采购配送项目 为采购人单位提供食材、日用品,主要包含粮油、蔬菜、鱼禽肉、生鲜、水果、副食品等物资。 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具体以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秀云、陈文钦、郭晨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评审总得分:99.32分。

注:成交金额不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和中标折扣为依据据实结算。本项目中标折扣为9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甘蔗街道昙石**大道39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点击查看7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点击查看7686-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胡文姬、梁宇

电 话: 0591-****点击查看7686-8612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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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FZSC24 食堂食材、日用品采购配送项目 出售版 -更改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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