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学院2025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2-1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正元****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地区**市新****点击查看路17号金洲万象城6幢12层6-01号房
被投诉人:**守正****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南路530号天康大厦3楼
相关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地区**市**街道民主路1****点击查看公司热电厂小区门面房1-04号0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主要内容为代理机构认定投诉人为中型企业,不属于小微企业取消其竞标资格不合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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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