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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春华镇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维护物业化服务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省**县春华镇春华新街198号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开慧镇葛家山村**路69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 (1)主要工作内容为标段范围内: 本项目为2025 年**县春华镇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维护物业化服务外包项目(一标段)。区域范围主要包括:S206(高丰安置区-春龙路段)、S206(春龙公路-开元东延线)、S206(开元东延线-春华新街)、春龙公路(春华新街-S206段)、开元东延线(S206-**组段)、春华新街(桂花段)、春华新街(新街段)、春华老街、沿河车道、沿河步道;高丰安置小区;S206 公厕、武塘纪念堂公厕、商贸综合体公厕;湿地公园、党建公园、武塘纪念亭等区域;本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 2、金额明细:
3、按甲方要求开展垃圾分类等工作,垃圾回收补贴镇级按照200元/吨给予补助(包括但不限于有毒有害垃圾、低值可回收垃圾收运补助等),补助资金根据回收数量计算,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性补助到位。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一)**县市容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1.总则 1.1为加强环卫业务精细化管理,提高市容环卫维护质量,规范市容维护作业行为,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特编制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县市容环卫维护作业工作。 1.3维护作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市城市容貌规定》 《**市市容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3.清扫保洁 清扫保洁(含人工和机械作业):即对****点击查看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桥梁、地下通道、行道树树围石以及河道水源等)进行全天清扫保洁,每天必须3次以上,普扫【冬季05:30-7:30(夏季5:00-7:00)、12:00-14:00(夏季另行安排)、18:00-20:00(不分季节)】,普扫必须及时、全面,不准丢段、丢堆,不准留有卫生死角、不准打浮扫把;普扫完后确保路面、车行道、人行通道、人行**等无散落垃圾(含树叶)和成堆垃圾,路面无积沙、积泥、积水;及时清除道路杂草。**道路按等级,严格实行12小时、16小时保洁作业制度。 机械作业要求(实行夜间冲洗作业,晚上10: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进行): ①道路机扫:每天清扫1次; ②道路洒水:示范道路每天洒水5次,重点道路每天3次,其余道路每天2次; ③道路、非机动车道冲洗:示范道路每天冲洗1次,重点道路每2天冲洗1次,其余道路每3天冲洗1次; ④人行道冲洗:示范道路、重点道路每周冲洗2次,其余道路每7天冲洗1次; ⑤安置区道路洒水:每天洒水2次; ⑥安置区道路冲洗:每3天冲洗1次; ⑦安置区背街小巷冲洗:每7天冲洗1次。 3.1 道路清扫保洁的分级 Ⅰ 级清扫保洁的道路(16小时保洁路段):包括示范道路和重点道路; Ⅱ 级清扫保洁的道路(12小时保洁路段):其余道路(含支路、街巷路、安置小区道路等); 3.2 清扫保洁时间要求 3.2.1 Ⅰ级清扫保洁道路分早、中、晚三班作业,作息时间为: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5:30-21: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5:00-22:00 Ⅱ级清扫保洁道路可适当灵活,作业时间为: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5:30-17: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5:00-18:00 3.2.2 Ⅰ级清扫保洁道路实行三扫三保,即5:00-7:00(夏季),5:30-7:30(冬季);12:00-14:00;18:00-20:00三次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Ⅱ级清扫保洁道路必须于早上7:00前完成一次普扫,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3.2.3 中途休息时间视路面洁净程度自行掌握,但不得擅自离岗、溜岗,各交接班次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 3.2.4 高温季节午休时间,另行通知。 3.2.5 早餐实行轮流用餐制:冬季用餐时间为7:30-8:00,夏季用餐时间为7:00-7:30,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 3.3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3.1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3.3.1.1 上岗时,管理人员须佩戴工号牌,清扫人员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带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和强反光背心。 3.3.1.2 作业时,不得将垃圾从泄水板上扫过。不得将清扫垃圾往非责任区外倾倒。 3.3.1.3 主要道路、车站、广场、商业网点等每周要2次全面铲清地面口香糖残渣及牛皮癣。 3.3.1.4 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 3.3.1.5 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理,三个小时内必须恢复路面整洁(大面积污染除外)。 3.3.1.6 上路后将责任路段普扫之后沿路段巡回保洁。 3.3.1.7 雨天,必须穿带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二个小时内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 3.3.1.8 落叶季节,及时清扫(先清白色垃圾后再清落叶),严禁焚烧。 3.3.1.9 雪天,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在**处,未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经勘查后不影响生产生活和通行的地域。 3.3.2 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3.3.2.1 车行道、人行道、人行**、泄水孔不得因垃圾或泥沙而堵塞、边沟等整洁,路缘石、路面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3.3.2.2 无积存泥沙、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裸露垃圾和废弃物,路面设施、地面无张贴、喷涂小广告等。 3.3.2.3 出现垃圾随扫随清,并及时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 3.3.2.4 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不得漏扫。 3.3.2.5 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3.3.2.6 工作完成后,保洁车须做到干净整洁、见原色,其他清扫工具放回环卫工具房或指定区域。 3.4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4.1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3.4.1.1 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工作。 3.4.1.2 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主刷、边刷、上水截阀、垃圾箱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并做到所有刷盘落地开展工作。 3.4.1.3 作业时先检查主刷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苗稍压地面为合适,吸口调整到不遗漏为宜,并适时观察作业路段效果。 3.4.1.4 完成清扫作业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 3.4.2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3.4.2.1 作业时,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尽可能不造成交通拥堵。 3.4.2.2 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保洁时选用二档。夜间清扫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白天保洁时速:微型机扫车不超过8公里/小时、中型机扫车不超过10公里/小时。 3.4.2.3 车辆到指定地点加水、规定的垃圾站卸垃圾,车辆在消防栓加水必须办理取水许可证。 3.4.2.4 作业不扬尘、不漏垃圾,清扫后路缘石无沉积泥砂,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3.5 ****点击查看社区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5.1 ****点击查看社区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3.5.1.1 ****点击查看社区清扫人员作业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带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带好工作帽,严禁穿高跟鞋、裙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和强反光背心。 3.5.1.2 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不得漏扫。 3.5.1.3 ****点击查看社区每天要打扫、清理一次,无烟灶台外的油渍、污物,每周清除1次,规划点夜市、餐馆、****点击查看社区要增加清扫和保洁次数,保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3.5.1.4 果皮箱、垃圾桶日常保洁做到:及时清掏、巡回保洁,不满不冒、表面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每周定期消毒、清刷,确保箱体干净整洁。 3.5.1.5 雨季,泄水井及各类检查井,要达到上净,严禁垃圾堵塞入口,发现有堵塞及时处理。 3.5.1.6 落叶季节,及时清理,不准焚烧落叶,保持街巷整洁。 3.5.1.7 冬季及时清扫,将清扫的积雪(未撒雪溶剂的)堆入绿化带不妨碍交通的**处。雪后及时保洁,保证道路畅通,路面干净整洁。 3.5.2 ****点击查看社区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3.5.2.1 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路缘石、花坛石、休息亭等见本色。 3.5.2.2 无积存、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裸露垃圾和废弃物,各种设施及地面无张贴、渍涂等。 3.5.2.3 清扫垃圾,随扫随清,严禁往泄水井、绿化带、扫倒垃圾,保持泄水口通畅。 3.5.2.4 普扫范围必须清扫到位,不得漏扫。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4.道路冲洗、洒水降尘 4.1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要求 示范路段道路:一天两冲洗; 重点道路:两天一冲洗; 日常维护道路(三天一冲洗):其余主次干道。 路面机洗应在晚上10: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进行,禁止白天强力冲洗作业(即夏季6:30,冬季6:00以后)。2℃(含2℃)以下桥面洒水和0℃(含0℃)以下路面洒水清洗作业必须科学调整控制冲洗作业的时间和方式,确保路(桥)面洁净度。如果确有污染需要冲洗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冰,保证安全。 白天定时洒水降尘、降温,示范道路每天冲洗五次,重点道路每天冲洗三次,其余道路洒水每天二次以上(第一次强力机洗在早上6:00以前完成,第二次洒水降尘在中午12:00至15:00之间完成,高温季节适时增加洒水次数)。 4.2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规范 4.2.1 高压水车每车每段20万平方米,半挂水车为每车每段15万平方米,单机水车(5吨)每车每段为10万平方米。 4.2.2 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每年进行一次车身做漆和保养。 4.2.3 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上水截阀、喷嘴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2.4 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和摆放安全栅栏。夜间作业在0:00-6:00时,严禁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器,不得扰民。 4.2.5 加水时必须到指定消防栓取水,不得浪费水,不得破坏消防栓设施或其它市政设施。 4.2.6 遇到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无特殊情况应三个小时内恢复路面整洁。 4.2.7 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净水,防止冻裂部件。 4.2.8 车辆定点作业或加水时,必须在后方摆放安全栅栏,开启警示灯。 4.3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质量标准 4.3.1 冲洗作业时先道路中央及护栏、后人行道、再边沟,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缘石无沉积泥砂,人行道地面见本色,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高速冲洗。 4.3.2 冲洗作业时,必须文明作业,遇过路行人应减速提示,不得扰民。 4.3.3 冲洗作业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路面整洁、无沉积物,人行道地面无污迹。 4.4 人行道作业要求 4.4.1 人行道作业规范 4.4.1.1 人行道冲洗以人机结合抱管冲洗为主,抱管冲洗时,配备三名抱管人员,一人抱管、一人抬管、一人扫洗。 4.4.2 人行道抱管冲洗时,车后方必须摆放安全栅栏,开启警示灯,夜间抱管作业时,环卫工人必须穿着环卫爆闪服。 4.4.3人行道护栏每7天机械冲洗一次,每3天人工抹洗一次。 5.立面保洁维护 5.1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上午:7:00-12:00 下午:14:00-18:00 5.2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规范 5.2.1包括道路及**范围内围墙、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旗杆、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岗亭、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电话亭、公交站牌以及消防栓的清洁维护。 5.2.2 作业人员需着工装,佩证上岗,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礼貌,工具配备齐全。 5.2.3 作业人员在使用药剂时,要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5.2.4 作业人员使用“先生(女士)为城市洁净、清秀、靓丽,请不要乱贴、乱写广告,谢谢!”等文明劝导用语。 5.4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质量标准 5.4.1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做到美观、**、整洁一致。 5.4.2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人员对责任路段立面清理做到日清日毕,上午日常清理,下午保洁维护,重点污染区域加强重点维护。 5.4.3 作业范围内的各种设施应以药水清理为主;采用油漆粉刷的要做好油漆调配,使之与原色保持一致。 6.人行地下通道维护 6.1 人行地下通道维护作业时间要求:6:00-22:00。 6.2 人行地下通道作业规范 6.2.1 人行地下通道维护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带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 6.2.2 人行地下通道地面、栏杆、扶手、标志牌、指示牌,阶梯每天冲洗、擦抹一次,墙面每两天擦抹一次,保持洁净。 6.2.3 人行地下通道的泄水井或积水井无污物堵塞入口处,人行地下通道内的果皮箱,须及时清掏。 6.2.4 人行地下通道内的防护栏、照明、水泵等设施每天检查一次,保证正常使用。 6.2.5 人行地下通道内的喷涂小广告要及时清除干净。 6.3 人行地下通道维护质量标准 6.3.1 人行地下通道入口顶篷洁净、无尘垢污物,地面无积水。 6.3.2 人行地下通道栏杆、扶手、标志牌、指示牌,阶梯洁净。 6.3.3 人行地下通道天花板、墙壁无污渍,果皮箱外观洁净,容器内无满溢现象。 6.3.4 人行地下通道无乱贴乱画广告。 6.3.5 人行地下通道内无闲杂人员逗留及摆设摊点。 6.3.6 人行地下通道照明、排水设施完好。 7.垃圾站维护 7.1 垃圾站维护作业规范 7.1.1 垃圾站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上岗必须穿着统一的服装,挂好胸牌,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上岗。每次上班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有效起吊,不得允许其他人员操作设备。 7.1.2 检查吊装设备按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制动器是否灵敏,吊钩、钢丝绳是否存在断裂极限。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吊装操作。 7.1.3 吊装垃圾箱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下作业,严禁非岗位人员操作吊装设备,严禁箱下站人。 7.1.4 掌握吊装设备性能,要集中精力、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 7.1.5 垃圾站地面、墙面必须随时冲洗、擦抹、保证干净。 7.1.6 箱体和吊装设备一天擦抹一次。 7.1.7 垃圾站的积水坑每天清洗抽放二次以上,确保无积水现象。 7.1.8 按季节不同每天进行1-3次洒药、灭蝇。 7.2 垃圾站维护质量标准 7.2.1 垃圾站的爬梯、灯具、电控箱等设施及起吊、抽水设备等必须完好,保证垃圾站的正常使用。 7.2.2 垃圾站有标志牌、指示牌和编号牌,有统一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单位监督电话等标志。 7.2.3 工具间工具齐全,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 7.2.4 因垃圾站主体结构损坏或设备故障等原因停用时,应摆放停用提示牌,并采取临时性措施解决垃圾收集。 7.2.5 每年维修保养2次,对房屋和设备做好维修安全保养记录。 7.2.6 垃圾站内干净整洁,每平方米不超过3处污物(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算)。 7.2.7 垃圾站内无蜘蛛网,起落架及大箱外整洁无杂物,墙壁、门窗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7.2.8 集装箱表面干净,无浮污物、悬挂物。箱满后盖严扣好门钩不得有污物及挂物。大坑及时清掏,做到坑内无垃圾、积水、无蛆、下水通畅。站内无蚊蝇(视野内不超过3只)。 7.2.9 垃圾站的铁制件、垃圾箱等无变形,无锈蚀。 7.2.10 垃圾站内不准堆放工具、杂物,地面、操作台,干净整洁。 7.2.11 垃圾站内严禁捡废品人员进入。 7.2.12 垃圾站内休息间的桌、椅、床干净整洁,玻璃、灯具、水盆、水池等生活用品保持干净。工具摆放整齐,有固定地点。 7.2.13 垃圾站外保洁3米范围内卫生整洁。 7.2.15 垃圾站管理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经营。 8.公共卫生间维护 8.1 公共卫生间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8.1.1 车站、码头、大型广场、车流、人流集中的地方24小时保洁。 8.1.2 保洁时间:4月1日-10月31日5:00-23:00;11月1日-次年3月31日6:00-22:00。 8.2 公共卫生间保洁人员作业规范 8.2.1 上岗前做好各项准备,服装整洁,佩戴胸卡。 8.2.2 公共卫生间消毒时要注意防护(如戴上口罩,橡胶手套等),消毒完毕后,及时清洗手部和脸部以防发生中毒。 8.2.3 坚持文明作业,问清厕内是否有人,作业时挂上“正在保洁”警示牌,避免与入厕人发生矛盾。做到文明保洁、注意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工作中与居民沟通时要“请”字当头。 8.2.4 公共卫生间24小时严禁关门。 8.2.5 公共卫生间内设施应符合规定要求,并保持完好,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充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8.2.6 公共卫生间内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安装警示牌提醒入厕人员注意安全。冬季用水冲洗厕内地面后,须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2.7 使用药液进行灭蝇作业时,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药液,以防药液丢失,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8.2.8 加强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尽量**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8.2.9 每季度对公共卫生间化粪池清掏一次,保证化粪池井盖完好无损,确保入厕人的安全。 8.2.10 要节约使用工具、药物和自来水。 8.3 公共卫生间维护质量标准 8.3.1 保证公共卫生间的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24小时开放。 8.3.2 设置统一的标志牌、指示牌、编号牌、管理制度及监督电话。 8.3.3 工具间工具齐全、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 8.3.4 因公共卫生间主体结构损坏或管道堵塞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应有停用公示牌,并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临时性措施解决群众用厕,公共厕所应设有残疾人通道、盲道及残疾人专用间和紧急报警装置。 8.3.5 接到报修报告后,需在24小时内修复,保证公共卫生间的正常使用。 8.3.6 公共卫生间实行巡回保洁,一小时内保洁一次。 8.3.7 屋顶墙壁、门窗纱、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拖把池、挂衣钩、标志灯具等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清洁卫生。无积尿、无积水、无结冰、无杂物。 8.3.8 保持公共卫生间周围三米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8.3.9 公共卫生间整洁有序,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无蛛网、无臭味,无尿碱污物、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便纸。 8.3.10 清扫保洁时设置提示标志,地面保洁时设置防滑标志,文字清晰。 8.3.11 在保洁作业时必须做到“一挂、十净、七无”。 一挂:在保洁作业时必须悬挂作业提示牌(正在保洁,请稍等,谢谢**)。 十净:厕牌、宣传牌、墙壁、墙裙、隔板、老年扶手、窗台、门窗纱、挂衣钩、灯具要求干净,不能有灰尘和污垢。 七无:蹲坑、座盆、小便池裙、小便池台、面盆及台面、外墙、地面要求无便迹、尿碱、污物、尘土及无乱写、乱画。 8.3.12 夏季4月1日-10月31日,每天定时喷洒灭蚊、灭蝇药及按季节投放鼠药;定时喷洒除臭药剂,做到厕内无臭、异味。 8.3.13 维护好公共卫生间四周的树木花草,美化环境。 8.3.14 公共卫生间的防臭化粪池不出现浮壳、膨溢。 8.3.15 公共卫生间内外范围严禁摆摊设点经营。 9.果皮箱维护 9.1 果皮箱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果皮箱清掏清洗擦抹每天不少于两次,必须在上午9:00和下午4:00之前完成,繁华路段及人流密集地区视情况适当增加清掏、清洗次数。 9.2 果皮箱维护保洁作业规范 9.2.1 果皮箱清洁工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带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等作业。 9.2.2 果皮箱的外罩和容器要轻拿轻放。不锈钢果皮箱需用专用刷子清洗,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刷箱。 9.2.3 要先用清洗剂刷洗,再用**冲洗,最后用布擦拭干净。 9.2.4 果皮箱有专人管理,垃圾每天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 9.2.5 果皮箱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不得随意乱倾倒垃圾。 9.3 果皮箱维护质量标准 9.3.1 果皮箱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 9.3.2 果皮箱内不满不冒,周围无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的垃圾,倒入保洁车或附近的垃圾站,不得随意倾倒。 9.3.3 清掏完后要清洗箱体,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并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 9.3.4 果皮箱严格按道路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间距设置,出现被盗或损坏应及时更换和维修,更换时要做好基础稳固,箱体竖直。 10.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 10.1 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工作标准 可供查询的记录要有:检查记录、报修记录、修复记录、交工记录、果皮箱管理记录,水车、垃圾车、机械化扫路车保养维护记录及出勤记录,相关本底资料,如有变化应及时上报备案。 10.2 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质量标准 环卫设施维护作业资料管理规范,各项记录齐全详尽,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11.术语 11.1 城市道路 城市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11.2 道路清扫 对道路全面的清洁作业,包括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 11.3 道路保洁 对道路清洁的保持性作业。 11.4 道路冲洗 对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清洁作业。 11.5 道路洒水和喷雾 对道路采用洒水和喷雾方式防止扬尘的清洁作业。 11.6 道路可见垃圾污渍密度 在道路上一定而积内可见垃圾和污渍的个(处)数。污渍一般包括油渍、痰渍和粪便渍等。 11.7 道路清洁度 以道路感观(定性)质量评价与定量质量评价综合反映道路的清洁程度,用百分制数值表示。 11.8 道路环境突发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道路环境严重污染和通行严重障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等事件。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冬季铲雪除冰等专项预案的落实。发生人力可控的自然灾害,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发生人力不可控的自然灾害,由甲方采用派单制。 (二)**县园林维护作业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下规范和标准: (1)**县环卫工人工作服设计规范 (2)**县园林绿化维护工人工作服设计规范 (3)**县环卫机械设备车辆外观规范标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甲方每月20号前依据《**县2025-2027 年度城市维护中标物业监管办法》****点击查看公司进行考核,每合同季度最后一个月底综合该季度三次考核情况综合折算为考核扣款,该合同季度管理服务费扣除考核扣款后据实支付。 本项目的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因财政资金到位延缓等原因影响甲方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但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员工工资的发放。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星沙支行(****点击查看:7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5054)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7-01 —— 2026-06-30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验收要求按长财采购〔2024〕5 号文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实施阶段甲方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1)委托管理期限为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在此服务期间,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三个月、或季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业主单位分管负责人对乙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2)本项目维护期为: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环卫保洁及区域范围内的立面保洁等物业维护费以预算工程量总价包干,承包期内未作业部分的工程量扣减由甲方负责核实,并由甲方在支付物业维护费时根据投标清单单价按实扣减。如该承包范围内有**后移交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物业维护移交表,由甲方明确列入本年度的增补,并在半年内及时办理增补结算。如增补金额超过年度合同金额10%时须按县内相关程序办理。 3)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环卫和园林等物业维护费以预算工程量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乙方应充分考虑服务周期长、物价、材料、人工费用上涨等风险因素。 4)在合同期限,维护区域内新增的道路,其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按照“鼓励先进、基本平衡、就近列入”的原则,具体按**县内最新文件政策要求执行。 5)承包区域范围内因特殊情况封路或某个分项(或单项)无法作业或某个分项(或单项)应作业而乙方未按要求进行作业的,按实际停止作业的时间、停止工作的范围以及乙方承诺该分项(或单项)的投标单价扣除维护管理费用,在次月维护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点击查看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及时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和考核,****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考核办法。具体办法详见《**县城市维护中标物业监管办法》。 5.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6.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7.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开展管理工作所必须的基础资料。 8.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经营活动。 9.当乙方项目负责人业务和协调能力差,或不****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安排调度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该项目的负责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项目负责人。 10.因未办理移交或因改造等原因不能按实维护的工程量,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进行扣除。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5.负责承包区城内甲方所移交的市政设施的保管和维护。如管理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毁损或给其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构成犯罪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数字化平台管理:各作业单位指定专人数字化处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上级及甲方要求整改并反馈情况,案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结案,不得出现超时、返工重复案例。 8.乙方实际到位管理人员、工作内容须与投标文件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并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提交管理人员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同时应确保优先安排**县本县人员就业。 9.乙方必须确保一线工人的月基本工资收入不低于**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一线职工岗位津贴按出勤日计算,并确保合同制职工劳保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其它相关福利待遇,并做好节日慰问工作。 10.乙****点击查看公司内部、采购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县城市维护中标物业监管办法》组织的督查。 11.为便于对机械设备的监管,要求乙方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统一标识、专车专用,务必按合同约定配足机械设备,确保作业质量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理。 12.所有设施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良好,统一按采购单位规定式样标有明显标识,园林水车及所有环卫车辆必须统一安装北斗系统装置和行车记录仪,同时环卫车辆还需安装4G无线网络传输的即时视频监控系统,并与行业部门平台对接或调取,乙方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设备原则上只能在本中标范围内作业,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作业,不得随意调动。 13.所有车辆必须按交通法律法规要求配有专职司机,车辆行驶证和司机驾驶证复印件必须报送甲方存档。 14.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进场前必须****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中心等相关机构进行体检,确保无重大疾病、有劳动能力、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能胜任本工作的方能上岗。体检报告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15.本项目严禁挂靠,严禁转包、严禁分包,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1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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